独立法条
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护照的申办
第五条
申请办理劳务人员护照时,应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营公司出具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说明; (二)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三)经营公司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护照的申办
申请办理劳务人员护照时,应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营公司出具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说明; (二)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三)经营公司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