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第四条

第二章 护照的申办

第四条

劳务人员出国,应向公安机关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以下简称"护照")。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