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第十九条第四章 罚 则第十九条在对外劳务合作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其所属单位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