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第十九条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九条

在对外劳务合作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其所属单位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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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