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