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第四十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禁止违规查询、下载、复制、存储、篡改消费者个人信息。从业人员不得超出自身职责和权限非法处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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