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第四十四条

对于使用书面形式征求个人信息处理同意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以醒目的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明示与消费者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银行保险机构通过线上渠道使用格式条款获取个人信息授权的,不得设置默认同意的选项。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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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