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章 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第四十二条银行保险机构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坚持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切实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