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 公平交易权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业务性质,完善服务价格管理体系,按照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在营业场所、网站主页等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等信息。新设收费服务项目或者提高服务价格的,应当提前公示。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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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