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 公平交易权

第二十二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披露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利息、收益、费用、费率、主要风险、违约责任、免责条款等可能影响消费者重大决策的关键信息。贷款类产品应当明示年化利率。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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