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工作机制与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机制,对产品和服务销售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可回溯管理便捷性,实现关键环节可回溯、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工作机制与管理要求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机制,对产品和服务销售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可回溯管理便捷性,实现关键环节可回溯、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