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工作机制与管理要求

第十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机制,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在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披露产品和服务关键信息。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通过年报等适当方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公众披露。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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