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条出口监管仓库不得存放下列货物: (一)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 (二)未经批准的国家限制进出境货物; (三)海关规定不得存放的其他货物。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