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违法行为,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