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企业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设立出口监管仓库行政许可的,由海关依法予以撤销。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