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仓库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