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仓库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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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