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十五条

第三章 产业损害调查

第十五条

商务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聘请有关产业、财会、经贸、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提供咨询意见。有关专家应当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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