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高等学校公开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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