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第八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十四条第八章 附 则第八十四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