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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