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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