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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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