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