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自然资源部负责审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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