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报考人员的学历等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审核。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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