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十条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审题、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报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