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章 诊疗许可第五条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