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诊疗许可

第五条

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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