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诊疗活动管理第二十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医器械和兽药,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兽医器械、假劣兽药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