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分类监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