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审核确认

第十四条

调查核实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进行评议。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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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