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四章 审核确认第十四条调查核实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进行评议。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