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以下专业类别: (一)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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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