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以下专业类别: (一)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