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在获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证书两年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甲级资质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甲级资质。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