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电子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和纸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实行统一编号。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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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