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