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第八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交通运输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一般不分章、节。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