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于2006年11月24日发布的《交通法规制定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11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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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