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交通运输部与部管国家局在法规制定过程中的工作联系与行文要求,依照交通运输部与管理的国家局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