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 第九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五条第四章 审计实施 / 第二节 审计证据第九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资料、资产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并影响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证据保全措施。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