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 第九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三条第四章 审计实施 / 第二节 审计证据第九十三条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书面承诺。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