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 第七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七十七条第四章 审计实施 / 第一节 审计实施方案第七十七条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持续关注已作出的重要性判断和对存在重要问题可能性的评估是否恰当,及时作出修正,并调整审计应对措施。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