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七十五条

第四章 审计实施 / 第一节 审计实施方案

第七十五条

审计人员认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某项内部控制设计合理且预期运行有效,能够防止重要问题的发生; (二)仅实施实质性审查不足以为发现重要问题提供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决定不依赖某项内部控制的,可以对审计事项直接进行实质性审查。 被审计单位规模较小、业务比较简单的,审计人员可以对审计事项直接进行实质性审查。

制定机关
审计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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