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六十八条

第四章 审计实施 / 第一节 审计实施方案

第六十八条

审计人员应当运用职业判断,根据可能存在问题的性质、数额及其发生的具体环境,判断其重要性。

制定机关
审计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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