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审计计划
第三十四条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依法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对于上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下级审计机关也可以提出授权申请,报有管辖权的上级审计机关审批。 获得授权的审计机关应当将授权的审计事项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 制定机关
- 审计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审计计划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依法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对于上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下级审计机关也可以提出授权申请,报有管辖权的上级审计机关审批。 获得授权的审计机关应当将授权的审计事项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