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章 审计计划第三十三条上级审计机关直接审计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应当列入上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及时通知下级审计机关。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