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章 审计计划第三十一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程序审定。 审计机关在审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