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审计计划

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按照下列步骤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调查审计需求,初步选择审计项目; (二)对初选审计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备选审计项目及其优先顺序; (三)评估审计机关可用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项目,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制定机关
审计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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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