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八十七条

第六章 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

第一百八十七条

审计机关对审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准则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制定机关
审计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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