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六章 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
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遵守本准则,保持审计独立性; (二)按照分工完成审计任务,获取审计证据; (三)如实记录实施的审计工作并报告工作结果; (四)完成分配的其他工作。
- 制定机关
- 审计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
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遵守本准则,保持审计独立性; (二)按照分工完成审计任务,获取审计证据; (三)如实记录实施的审计工作并报告工作结果; (四)完成分配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