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 第一百六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五章 审计报告 / 第五节 审计整改检查第一百六十七条审计机关指定的部门负责检查或者了解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整改情况,并向审计机关提出检查报告。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