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 第一百六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五章 审计报告 / 第四节 审计结果公布第一百六十二条审计机关公布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报批的,未经批准不得公布。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