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五十八条
第五章 审计报告 / 第四节 审计结果公布
第一百五十八条
审计机关公布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主要包括下列信息: (一)被审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调查)建议; (五)被审计(调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 制定机关
- 审计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审计报告 / 第四节 审计结果公布
审计机关公布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主要包括下列信息: (一)被审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调查)建议; (五)被审计(调查)单位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