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五十八条

第五章 审计报告 / 第四节 审计结果公布

第一百五十八条

审计机关公布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主要包括下列信息: (一)被审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调查)建议; (五)被审计(调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制定机关
审计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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